運動易會員積分獎勵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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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運動易”會員積分獎勵計劃

Q & A


“運動易”會員積分獎勵計劃

為了對大家積極投入健康生活的態度打氣,由6月1日起開始,推出會員積分獎勵計劃,將牽起全城運動熱潮,實行做運動、儲積分,換領豐富體育禮品,驚喜次次不同,必能令您稱心滿意,更可以紀錄個人運動時數,打造個人的體育鍛鍊計劃。由6月15日起開始接收禮品換領登記手續,有關禮品種類可於體育發展局網站www.sport.gov.mo內查詢。

詳細資料

  1. 如何辦理“運動易”會員及積分獎勵計劃手續?
    • 登記表格可於本局及轄下體育設施索取或於體育發展局網站下載。

    • 填妥表格後申請者需帶同身份證副本及1.5吋白底彩色相片,星期一至日下午四時至八時(公眾假期除外)親臨體育發展局總部或塔石體育館遞交。

    • 申請者將即時獲發一張臨時會員卡,並可於當日使用。

    • 市民只需申請成為“運動易”會員,就可自動參加積分獎勵計劃

  2. 如何紀錄運動積分?
    • 積分記錄方法:會員使用本局轄下體育設施時,需使用會員卡於場館的會員卡掃瞄器上“打卡”登記出入時間,如會員遺忘登記出入紀錄,系統則無法計算當次使用的積分。

  3. 如何計算運動積分?
    • 積分計算單位:每30分鐘可獲0.5分、每60分鐘可獲1分。

    • 積分計算準則:每60分鐘最多可獲1分計算,每日最多可累積達3小時的積分。

    • 積分有效期:積分有效期由2009年6月1日起開始計算1年為期,的新會員由參加計劃起開始1年為期。

  4. 如何使用積分換領禮品?
    • 迎新禮品:每位會員只需於30天內分數累積12分或以上,即可領取「迎新禮品A」乙份,亦可選擇於60天內分數累積24分或以上,則可領取「迎新禮品B」乙份,任選其一,領取“迎新禮品”不用扣除任何累積分數,只需於指定期限內達到一定運動時數,則可領取,會員累積之分數將繼續撥入第二部份的獎勵計劃。

    • 積分獎勵:換領禮品種類分A、B、C三級,累積分數分別達到50分=C級,100=B級、150分=A級,三種級別中選擇體育禮品,會員亦可選擇換領公共體育設施網絡租場代用劵,積分同樣達到A、B、C三級, 50分=50元代用劵、100分=100元代用劵、150分=150元代用劵,體育代用劵可於本局轄下場地租場時使用。

  5. 如何辦理換領禮品手續?
    • 換領禮品登記方式:會員可選擇網上登記、申請表填寫登記或使用會員自助系統進行禮品換領登記手續。

    • 網上登記:會員可於體育發展局網站內登入會員戶口,查閱積分並選擇登記可換取之禮品。

    • 申請表填寫登記:會員可於體育發展局總部或塔石體育館填寫禮品換領申請表,查閱積分並選擇登記可換取之禮品。

    • 會員自助系統登記:會員可於體育發展局總部、塔石體育館及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,使用會員自助系統登記,查閱積分並選擇登記可換取之禮品。

    • 換領禮品日期:換領禮品手續登記成功後,會員將收到換領時間、日期、地點,換領日期安排不多於40天,只需按照通知的時間、日期、地點連同會員卡親身到達指示地點領取,換領禮品時需出示身份證明作資料記錄。

    • 代領手續:代領者需帶同換領者的會員卡及授權書前往指示時間、日期、地點領取即可,代領者換領禮品時需出示身份證明作資料記錄。